自2018年起,不管是新投保、或是持續在繳費的香港保單,都需額外繳交一筆徵費,你知道這筆費用是什麼用途嗎?會不會影響到已經購買的保單權益?未來是不是要繳更多的保費呢?
如果你也有這些疑問,以下跟大家一一說明:
為什麼要收費?是保險公司收取嗎?
香港保險業監管局(保監局)將由2017年6月26日起,取代原先監管香港保險的香港保險業監理處(保監處),來規管各家保險公司,而保監處將於同日解散。
簡單比較兩者間的差異:
保監處:屬於政府部門,營運費用來自於香港納稅人。
保監局:獨立於政府的金融監管機構,盈虧自負。
(圖片來源:保監局官網https://www.ia.org.hk/tc/aboutus/role/history.html)
也就是說,2018年起的保費徵費為保監局所收取,並非各家保險公司。徵費會每年附加在保費上,向保單持有人收取,而保險公司只是代收的角色,只要保單還在繳費期內,就會收取這筆費用。
那大家就很好奇,多繳這些費用有什麼好處嗎?
其實依據目前國際趨勢,各金融機構若獨立於政府機關,就能避免其他方面的干預,才能確保其中立和客觀性,也能更透明化。因此,徵費是讓保監局可以做到更嚴謹的發展,有助於每一張保單的監管與安全性,以維護每一張保單和保戶的權益。
我的這張保單要付多少費用?該怎麼付?
除了獲法例豁免的保單外*,保費徵費適用於所有新造或現行的人壽保險及一般保險(例如旅遊保險、汽車保險、財產保險及家居保險等)保單。
初期的徵費率為每保單年度保費的0.04%,並循序漸進調整至0.1%,所以目前2021年已上調至最高階段0.1%,而每張保單須繳付的徵費設有上限。
徵費率及上限如表所示:
徵費的費用會每年隨著保費繳交時,附加在保費上面。
如投保人沒有按法例繳付保費徵費,保監局可向其施加最高$5,000的罰款,亦可循民事程序追討欠付的徵費。
*法例豁免徵費的保單包括再保險保單、專屬自保保險公司承保的保單、海運、空運及貨運業務的保單。
小編假設在2018年1月1日已經購買了一張年繳2萬美元的儲蓄險,那麼在當年度繳付首期保費時,保費徵費金額為40港元。
USD 20,000*0.04% = USD 8 (約為62.4港元),超過人壽保險徵費40港元上限,所以僅收40港元。
而在今年2021年和往後要繳交續期保費時,保費徵費金額就為100港元。
USD 20,000*0.1% = USD 20 (約為156港元),超過人壽保險徵費100港元上限,所以僅收100港元。
*以上匯率以1美元=7.8港元計算
由此可知,保費徵費的金額其實占保費金額極小部分,也給了各間保險公司未來無限的操作遐想,就目前來說,都尚未有消息傳出承攬徵費的責任。
就看未來市場上何間保險公司會先首開先例,承包起保戶的徵費,無非是一項極大效益的廣告宣傳。
徵費最主要原因在於保護持有人的權益,和規範的制定與實行,所以對香港保險來說有穩定、加分的功效,小編認為是較有利的影響,值不值得就看時間來證明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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