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RS,會讓你的財產全部攤在陽光下嗎?
許多朋友都會詢問自已購買了香港保單,會不會因為CRS的關係受到什麼影響?或是被迫全部攤在陽光底下?又或是讓還沒購入的你有所卻步?
首先我們先來瞭解一下什麼是CRS吧!
CRS-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 in Tax Matters-共同申報準則:
是由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(OECD)所發布的一種跨國協議,主要目的在建立國際之間金融帳戶資訊交換的機制。
參與國的金融機構都必須對「非當地居民」的帳戶持有人搜集個人資料及金融帳戶資訊,透過CRS資訊交換,互相交換帳戶資訊給該帳戶持有人稅務國。
目前共約100多個國家簽署,隨著國際間交流越密切,經濟自由度越開放情況下,當然這數字只會逐年增加,因此有許多要購買的朋友很擔心、甚至是已購買香港保單的朋友們更擔心,買了到底會不會有影響?
若是新簽約的朋友,在簽約時即會多簽署一份CRS文件;若是已持有香港保單的朋友,則是會收到文件,要求各位填寫完整後遞交回保險公司。
內容填寫上非常簡單,只需如實填寫自己國籍身分、稅務編號,以及部分個資即可。
「稅務居民身份自我證明」表格,只要客戶填寫完整寄回即可,若不提供,後續保單需變更時一樣也必須附上的。
既然知道填寫CRS表格是無可避免的,為了往後國與國之間的金融資訊交換為目地,那申報了身分,會為自己帶來什麼問題嗎?
當然不會有什麼問題,畢竟納稅本來就是稅務居民應盡的責任與義務!
我們研究了許多報導和資料,認為CRS對於台灣人的影響,有些實務上的問題存在,包含政治與法令等等問題:
(以下是我們的淺見,如有不正確的,也歡迎指教討論)
首先思考加入的「國家名稱」應該為何呢?
舉例香港和澳門:
香港是以HONG KONG , CHINA 加入CRS協議裡
而澳門則是以 MACAU , CHINA 加入CRS協議
那麼台灣如果要加入CRS,應該是要用什麼名義加入呢?
CHINESE TAIPEI?
TWIWAN?
還是TAIWAN , CHINA?
根據台灣法令,稅捐稽法第33條:
稅捐稽徵人員對於納稅義務人之財產、所得、營業、納稅等資料,除對下列人員及機關外,應絕對保守秘密:
一、納稅義務人本人或繼承人。
二、納稅義務人授權代理人或辯護人。
三、稅捐稽徵機關。
四、監察機關。
五、受理有關稅務訴願、訴訟機關。
六、依法從事調查稅務案件之機關。
七、經財政部核定之機關與人員。
八、債權人已取得民事確定判決或其他執行名義者。
稅捐稽徵機關對其他政府機關、學校與教研人員、學術研究機構與研究人員、民意機關與民意代表等為統計、教學、研究與監督目的而供應資料,並不洩漏納稅義務人之姓名或名稱,且符合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者,不受前項之限制。
所以台灣現在有簽署CRS協議嗎?當然沒有!
那台灣未來是否能加入CRS協議呢?首先台灣要先被國際認可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!
也就是說,現在有許多人認為台灣有參與CRS協議,大錯特錯!這是大家都搞混的議題!
台灣並未加入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(OECD)」所發布的CRS,但又怕隨著國際間的開放,台灣被國際所孤立,所以台灣自創了「台版CRS」,向台灣租稅協定國來簽訂租稅協議,將各國的稅務居民應申報的帳戶資訊定期提交稅捐機關,再由各租稅協定機關依照租稅協定,每年做帳戶資訊自動交換(如日本就是第一個與台灣簽訂的國家),特別的是對象並不包含中國以及港澳三地。
那麼你覺得身分為台灣人的你,購買香港保單是安全的嗎?
CRS議題越來越火熱,網路上的資訊眾說紛紜,面對全球查稅的趨勢,如何有效資產配置勢在必行。尋求相關專業的人士來協助,才是真正解決之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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